宁波环保“三同时”-方法-公司-爱嘉供
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办法
第1条:为加强和规范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法》、国家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3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一切新建、扩建、改建等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是指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第四条:必须按照环评报告及批复文件的要求,建设配套防治污染和预防生态破坏的环境保护设施。
第五条: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在主体工程设计阶段委托具有环境保护设施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设计。其中污染较严重的建设项目的污染防治设施设计方案须附**评审意见。
宁波爱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坐落在美丽的港口城市——宁波,是一家致力于环境科技咨询及环境治理工程服务的技术服务性企业。公司凭借多年现场设计、制造的技术经验积累,主要为企业提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及环保管家服务,环境顾问,环境科技咨询服务,废气废水治理工程等环境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及运营管理等服务。公司凭借良好的信誉、扎实的技术和细致的服务,立足于环保行业的前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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